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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7日

如何防止被老人會詐騙、侵占財產

要加入老人會或是有親友加入老人會的民眾,一定要好好看這篇。

「老人會」又稱之為「往生互助會」,此組織原意是要讓窮困或孤苦無依的老人在往生後,能有一筆喪葬費或慰問金讓家屬料理後事。
入會者需先繳一筆入會費(金額可能約1、2千元不等),每月再另繳月費(金額可能約1、2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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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會員往生,會依會員入會年資提撥一定金額作為喪葬費或慰問金,此組織存在於台灣社會已有30幾年了,而且盛行於中南部地區。

其立意本來是很良善,但因為長期以來政府沒有介入管理,導致發展良莠不齊,時常有老人加入後,往生時家屬無法領得喪葬費或慰問金,因而衍生詐欺或侵占等等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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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於民國102年7月19日內政部頒佈「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正式邁出管理「老人會」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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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中市各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時,亦時常碰到民眾前來詢問老人會的相關法律問題。
有鑑於此,我特別整理以下幾點意見,請要加入老人會的民眾務必多加確認小心,以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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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請該會提出設立登記證書查看設立登記日期是否為民國102年7月19日以前,必須是在102年7月19日以前已經依人民團體法向政府立案登記之社會團體,才能辦理往生互助事項,此為「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第二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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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確認該社會團體是102年7月19日以前立案登記後,再請該會提出通過內政部審核得以辦理往生互助事項之證明。因為依據「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第四條規定,必須經過內政部審核通過始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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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確認完上述事項後,請該社會團體提供已經為「辦理往生互助事項之工作人員」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之證明文件,此乃「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第五條規定。

~ 老人會盛行於中南部,但也常衍生詐欺、侵占糾紛,入會前務必多加了解 ~
~ 老人會盛行於中南部,但也常衍生詐欺、侵占糾紛,入會前務必多加了解 ~

四、 之後,向該社會團體確認入會費每月月費是否是匯入該社會團體名義之專戶,因「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第八條規定必須是以社會團體名義專戶存儲,若該社會團體要求民眾匯入之帳戶非社會團體名義之專戶,則要提高警覺,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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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然後,再請該社會團體提供其每年辦理往生互助事項之年度財務報表審閱,並查看是否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此乃「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第十四條規定之事項。

六、 接著,再請該社會團體提供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往生互助金給付規定」及「行政事務管理規定」給你參考,此乃「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第九條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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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以上,都確認無誤後,民眾必須先加入成為該社會團體之正式會員後,再與該社會團體依據「往生互助金給付規定」及「行政事務管理規定」簽訂互助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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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加入後,該社會團體每三個月必須將參與往生互助業務之之會員名冊、死亡會員、及處理往生互助業務財務收支情形公告於各會所,使會員獲得充分資訊,此乃「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第十條規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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