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的朋友,想要請張弘明律師免費幫您打官司,請您按照下列步驟做:
一、先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或彰化分會預約審查時間,然後法扶會會為您安排審查時間。
請注意,打電話給法扶會時,記得要跟法扶會人員講說您是想要有免費律師協助打官司,不是要免費法律諮詢,這樣法扶會才會為您安排案件審查時間。
二、當您前往法扶會進行審查時,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通常會問您有沒有要指定哪位律師協助打官司,此時您可以向審查委員表明要指定張弘明律師協助,之後案件若有通過,法扶會會優先詢問張弘明律師是否可以承接您的案件。
請注意,若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忘記問您有無要指定律師,您可以主動向審查委員表明要指定張弘明律師。
三、萬一您在審查過程中忘記要指定張弘明律師,該怎麼辦呢?別擔心,您可以盡快致電法扶會表明想要更改律師,改指定由張弘明律師幫您打官司,法扶會會再審查決定是否要更改由張弘明律師協助您。
如果您不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該怎麼辦呢?
別擔心,您還是有機會免費請張弘明律師打官司,如果您的家庭月收入及資產有低於以下標準,您還是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扶助,申請步驟同上。
居住在台中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標準:
(一)、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只有您一人,月收入低於27600元,可處分資產(如存款、股票、基金等)低於60萬元。
(二)、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二人,二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49728元,二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60萬元。
(三)、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三人,三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74592元,三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78萬元。
(四)、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四人,四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99456元,四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96萬元。
(五)、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五人,五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124320元,五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114萬元。
(六)、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六人,六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149184元,六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132萬元。
居住在彰化縣,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標準:
(一)、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只有您一人,月收入低於26400元,可處分資產低於60萬元。
(二)、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二人,二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44597元,二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60萬元。
(三)、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三人,三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66895元,三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78萬元。
(四)、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四人,四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89194元,四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96萬元。
(五)、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五人,五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111492元,五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114萬元。
(六)、如果您的家庭人口數包含您總計有六人,六人之月收入總計共低於133790元,六人可處分資產總計低於132萬元。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連絡電話為04-23720091,地址為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7樓。
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連絡電話為04-8375882,地址為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36號2樓(在員林簡易庭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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