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最常搞不清楚的就是「非常上訴」和「再審」的區別,或是對於「上訴」和「再審」的定義有誤解,常誤以為對判決不滿就可以要求「再審理一次」,這篇文章就來簡述其中的不同……
2019年4月23日
2019年4月22日
被害人的權利 ─── 再議、自訴、交付審判
刑案的提告必須向檢察官為之,然後由檢察官決定起訴、不起訴、緩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如果被害人對於檢察官的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不服,這時候就可以聲請再議。或是一開始就不透過檢察官蒐證,而是提出自訴……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4月18日
當被告要注意什麼?
地檢署傳票和警局通知書有何不同? 沒有去警局做筆錄就會被上銬帶走嗎? 如果警察局離我家很遠怎麼辦? 開完庭才發現還有事情忘了跟檢察官說要怎麼補充? 今天這篇文章就帶大家來看一下當你不小心變成被告時,大概要知道哪些事情......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2月20日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1月31日
2019年1月23日
2019年1月22日
刑案正式開庭前在做什麼? 提出證據的重頭戲
刑案在正式審判之前,會有一個「準備程序」,主要是在處理「要爭執」和「不爭執」的事項,還有審核哪些證據可以在審判的時候提出來。
以下就是刑案正式審判之前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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